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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留公共地方,侵占个人滴水空间,遮挡窗户,严重影响采光通风

莫江宁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3-03-13 10:22: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1329
处理用时:7天4小时19分
违规违建地点:东莞市中堂镇蕉利北坊旧村九巷18号。
本人房屋地址:东莞市中堂镇蕉利北坊旧村九巷8号。
本人自建房于2019年10月报建,2010年9月装修完工。前屋土地是爷爷辈霸占回来的,一直存在争议,属于不规范土地,原先是一堵砖墙嫁接在本人房屋的墙身,形成所谓的有”瓦遮头之地“。我建造房屋时,为考虑减少日后矛盾,留有40公分的公共空间,作为滴水、采光和通风,前屋后建,理应也留出40公分作为公共空间,很显然是没有的,而且顶层倒楼板滴水已经侵占本人私人地方,以致本人二楼大厅窗户和卧室窗户,严重被遮挡,严重影响采光,我本善良为原则,礼让三分,顾念亲情,以和为贵,当时没有投诉举报,现在在天台加建雨棚,直接遮挡三楼窗户,严重影响本人生活。故此我不再选择忍让,忍让换来的只有得寸进尺。我本人在此立誓,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追讨和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我会不断投诉,直至有相关满意答复为止。
前屋于2023年2月25,26日在天台搭建雨棚,本人当天已经致电12345投诉举报,3-5天村里回复说,天台搭棚不属于违建,(村委回复有录音证明),我请求出示正常报建手续。我多次投诉,都是回复说村里会有人出来协助调解,我想说:人呢?上班时间不是玩手机就是说是非的人呢?都去哪里了?村里惯用一贯敷衍了事的作风,以不作为,懒政为荣,说一套做一套的说法,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嘴脸和处事方式应付了事,从电话投诉到如今17日,都无相关人员出现调解,难道政府部门就是这样戏耍老百姓的吗?我有诉求,我只希望村委能出面调停,为我们架起沟通的桥梁,而不是复制粘贴术语短信回复敷衍了事。
问政部门: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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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23年3月3日,镇分局执法人员联同我村到现场进行勘验,经勘验,您反映该门牌地址的民房在楼顶有一遮雨棚,不存在占用公共空间的情况,另该雨棚未进行封闭、围蔽,该类遮雨棚在镇自建房普遍存在,基于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原则,目前均(暂时)保留使用。
经我村了解,您反映的情况涉及邻里纠纷,目前我村多次与诉求者解释情况,希望诉求者能够明晰并且理解镇村的处理原则。另一方面我村与被诉方联系,希望能够以邻里和睦为原则安排双方进行协商,但其认为该雨棚不属于违法建筑,至今不愿意露面商量此事。
接下来,我村将会继续做好邻里双方的工作,希望找到最优方式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蕉利村城管办,联系电话:0769-811327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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