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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海岸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建垃圾分分类站

西瓜小星星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03-14 11:37:0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1549
处理用时:5天23小时3分
小区公共用地是每一位业主真金白银买的公摊面积,新城社区和高田物业未征求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内部起垃圾分类站,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没有落实全过程民主!
新城社区在2023年03月13日,在原先停建的垃圾分类站上树立:“公式垃圾分类亭选址”但上面没有社区公章、没有联系人、没有联系电话,人民群众有异议联系谁?电话打那个?
新城社区工作人员和阳光海岸***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群众调研,就简单除暴的设立分类站地址!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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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1年第1次修订版)》的通知,近期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要求辖区内小区进行楼层撤桶并根据小区内实地情况选取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对于市民反映位于阳光海岸小区内垃圾分类点,经核查,目前该垃圾分类点在办理设置手续中,由于部分手续未完善,属地新城社区已责令其先停止设置行为,完善手续再作设置。接下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属地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落实所属小区物业做好日常巡查管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如有疑问,请联系新城社区 ,联系电话:0769-236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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