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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物业退回已交物业费,赔偿店铺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退铺!

王江西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21:02: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1638
处理用时:7天6小时35分
2019年8月份我来清溪旅游,被城市山谷售楼部工作人员虚假宣传,买了一商铺100余万,当时开发商人员承诺3个星期租出去,租金保底4300元/月,最迟半年拿房产证!于是我办完手续回了老家!但同年11月邻居发现我的店铺漏水严重,我得知后第一时间反馈给了物业和售楼部工作人员,并要求尽快处理好!也明确表示店铺漏水我不会收铺,也不会支付物业费用,并说明若导致我无法自营使用或出租或出售,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者退铺!物业的人回复说已知晓并会安排相关处理人员处理!可物业至今都未对此事有一个说法和交待!但在2021年2月物业公司威胁我说一分钱都不会少,找谁来都不会减免一分!他们有权有势,但可以把开发商的人叫来一起协商处理,后来我投诉了阳光网,住建局李局来处理了这事,但因开发商和物业相互推脱,相互责怪,未能达成一致,原本开发商给我说的赔两三万块钱问我是否愿意,但协调结果是:物业和开发商一共退回我已交物业费4000多(但不肯退钱,想冲抵物业费,我当时没同意),另赔偿5000元损失和减免一年物业费,报销我已付的1000元维修款,因要上班带孩子,加之疫情严重,不宜久留,随时就要封城,我是外地人,过来吃住什么都不方便,来一趟花费几千元,没达成一致就讲好等有空再说!所以现要求如下:(1).物业公司退回漏水期间已收取的物业费用以(2).要求物业对因漏水导致店铺无法经营或出租所导致的损失费用,按总房款贷款利率6%或店铺租金3500元月*40个月赔偿!(3).店铺质量问题不应该收铺,凭什么收取高额物业费?!未收铺前物业费全额收取是否合法?!(4).2019年11月购买就漏水有质量问题,2020年春节就疫情至今3年时间,我的店铺有质量问题不能收铺,因漏水问题一直无人处理,店铺一直租不出去,又正好疫情导致几乎天天都是封城,核酸,你物业为我店铺做了什么?!你们凭什么收物业费?!你们做了什么?!良心在哪里?!漏水至今没一个说法凭什么收费?!因投资上百万负债压力大,又怕房子泡垮掉塌掉,邻居家也被受影响,疫情那么严重,我专程请假从江西赶过来找你们处理问题,你们不是逃避就是推脱,求助无果只好自己花钱请人弄好,现在倒好,我自己弄好了,你们就认为这事就完了!那我的损失谁赔偿?!我去年找了一个朋友来用店铺,你们把之前的物业费算到人家头上,逼迫人家跑路!我买这个店铺3年,我就维权3年,请假抽空往返江西和清溪,来了都是不了了之,找不到人,物业经理不是天津!天开会就是说不知情,自己是新来的!!!
问政部门: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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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我镇房管所工作人员到城市山谷小区实地了解,涉事商铺为1-105号商铺,里面的排水管道为4寸塑胶排水管,以明管方式铺设。物业公司表示漏水原因为商铺内水管配件漏水,排除楼顶或外墙渗水。业主称向物管及开发商反映漏水问题后,物业没有及时维修,然后自行花了1000元修好。
据了解,两年前镇住建局曾参与协调此纠纷,开发商提出补偿方案,业主没有接受,现诉求人因漏水问题向物管及开发商主张退还物业费、赔偿铺租损失及退铺等要求。对于诉求人提出的要求,物业公司表示该商铺水管漏水很容易维修而且早已修好,商铺可以正常使用,商铺漏水跟业主投资回报是否理想不构成因果关系,不接受诉求人的索赔要求。
鉴于该事件涉及大额经济赔偿,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40186121003-15
    离那么远投资真不好,在东莞天天追着可能还有点用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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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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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江西03-14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去过N次找人物业经理至今没见上一次,天天都在开会,后来碰到个赵经理,又说是新来的,去年暑假专门在那里等了一个月见了一次面,后来都说空了会约我,至今没有等到消息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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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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