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任权利大过天
想动用业主共公收益的钱,不用业主投票和意愿就用想一张公告就了事,请问这合法合规吗?中堂镇鸿富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权利大过天,公告上没有留下电话号码,叫人怎么反对,公告里非常不公平,整件事情我是业主,从头到尾都不知,委员会和物业就想凭一张公告就马虎过去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收益主要用途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关于鸿富花园公共收益支出使用办法是业委会全体成员经过沟通决定的,并已公示至公告栏和业主群,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如果业主对公示问题持反对意见可以致电物业这边,经沟通后仍不同意,将举行全体业主投票表决,联系电话已经补到公示文件上。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11393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堂镇房地产管理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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