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粤港栖凤台34-38栋物业乱收费
阳光粤港34-38栋买房宣传是三期新小区,实际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上是二期,物业服务实际与二期小区其它栋一致,还有许多设施未完善,例如宣传的大门,休闲设施。现在2023年3月20日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通知物业费和停车费和二期其它栋不一样,已经开始收费。横沥镇2.8元/平米和400元/月的停车费没见到物价局备案手续,不合理。望督促物业公司合理收费并完善物业服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针对来信人反映的情况,经横沥房管所调查了解,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无须向有关部门办理收费备案等证明。住宅小区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停车收费标准,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我所督促物业做好业主解释工作。 另外,经横沥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1、阳光粤港34-38栋为小区二期栖凤台,该五栋楼配套420个室内停车位,收费标准与一期地库费用相同,均为400元/月/辆租金,含物业服务费。收费依据:东价字16-031-1定价方式为市场调价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441900673089644G,栖凤台共5栋均配置有室内停车位,物业不存在针对该部分业主乱收费的情况。受疫情影响,栖凤台34-38栋于2022年11月才开始收楼,考虑延期交楼,自2022年11月起该室内车位免费所有栖凤台业主使用两个月,2022年12月底出通知室内车位正式收费,该过程造成业主认为物业故意提价不合理收费。2、关于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费2.8元/平方问题,在楼宇销售过程,开发商已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注明该费用的收费定价(详细见买卖合同第12页第九章第三条)。3、小区大门已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待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立即开工建设,休闲设施一项已在采购配置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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