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粤港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
小区物业对三期业主公摊的地面停车场不开放,但对一二期业主开放,并且说地面停车场需要轮候租用,物业也含糊其辞不解释如何轮候,并以高昂临时停车费逼迫业主选择地下停车场,400块一个月在东莞横沥镇是极其不合理的,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物业进行调查,严格监管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希望早日做到合理收费,保障业主的权益。
市民,您好!对于投诉人反映的停车收费是否合理的投诉,市场监管分局予以受理。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2018〕92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不属于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故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该小区机动车出入口均有公示收费标准。同时,房管所督促物业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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