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市茶山镇负一楼增设垃圾桶

微信用FidRc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3-26 14:25: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3817
处理用时:2天20小时44分
住户多次反映至物业管理方,每次都以镇府禁止摆放为由拒绝在负一楼摆放生活垃圾桶,导致居民必须在一楼设置的垃圾点丢放垃圾。试问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早出晚归,都是直接下地库上车出门,难道还要回一楼丢完垃圾再回负一楼?物业一点都不人性化。每当问起就拿镇府文件说事,难道物业方在负一楼摆放垃圾桶,按时清理还会有住户不同意?到底是哪个部门制定的这个政策,是否有体察民情,考虑到生活实际需求。忘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给广大业主一个更好的宜居环境。
问政部门:茶山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及茶山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分局)关于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前期小区在居民入住前已经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住宅小区楼层(含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不得再增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建议在负一层电梯出入口可放置果皮箱,便于居民投放零散垃圾纸巾等,如您需投放生活垃圾,请到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如有疑问,请联系茶山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430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