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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公寓是否也在4.3政策范围内?

金铃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17:49: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6094
处理用时:7天6小时32分
对于存量公寓,4.3东莞打击公寓新政提到要对存量公寓周期性进行安全消防监督,打击搭建隔层,那东莞基本所有存量公寓都完蛋,因为大部分公寓都是loft结构进行售卖,都属于新政说的不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可以理解只要存量公寓当初开发商以两层loft结构的都属于不符合规定,都要通通进行拆除整改,而不是写一句责任方,为避免日后大家对政策过度解读,买了二手毛坯公寓的业主,是否也是4.3政策范围监控内?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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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对存量“商改住公寓”,《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主要通过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监督以及燃气安全等日常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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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谢谢热心市民04-11
    存量loft公寓东莞至少十几万,不是一句压实责任人就过去了。莞府你跑到别人的公寓小区,说别人家loft不合规不安全,要拆要整改,那你就得整个小区都统一拆掉。做到公平公正的做法,不然这十几万存量谁都不会服气。别人税和该给的钱一分可都没少,不能依权去拆除别人的个人财产。考虑过这个新政的民怨成本吗?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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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谢热心市民04-11
    我问了同样的问题,政府回复如下: 您好! 一、商业办公用房在规划许可、建设许可与不动产权登记中均已明确用途,往往通过后期装修将其改造为住人的“公寓”。 二、对存量“商改住公寓”,《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主要通过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监督以及燃气安全等日常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量“商改住公寓”成因复杂、牵涉面广,欢迎市民向我局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共同努力、稳妥解决历史问题。 我的回复是: 一,商办规划许可写明用途,可开发销售时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哪里,开发商改造成"公寓"进行售卖时候,住建局监管在哪里? 二,2层loft的处理办法,按新政所说的话,所有loft均存在安全隐患,这个责任到底怎么划分,政府光检查吗?检查完然后呢?没处理办法了吗? 三,没正面回答问题。新政在市民眼里明显是为了提高房地产住宅的交易,从而增加商办的交易成本,以"安全"为理由打压商办空间,为何深圳公寓和住宅能和平共处?难道是商办物业给的土地出让金比住宅少吗?契税给的少吗??希望莞府认真对待这问题,不要逃避,给出历史公寓处理细则,你们才是决策者,我们市民的意见是要求公平对待。 最后还是那一句。政府既然给出新政打击公寓。 请给出整改具体细则,到底要怎么打击公寓? loft公寓不合规政府到底怎么责任划分,是要拆除还是要怎么样,请说清楚? 给出公平公正统一的处理办法,而不是甩锅给市民和开发商,什么叫压实责任人?压实责任后要怎么整改?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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