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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养鸡扰民,执法部门不处理

瑜🐟🐟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3-04-07 22:12: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96322
处理用时:9天14小时36分
东莞市厚街镇大新路与三庄路交叉口北120米的重庆铜锅烧公鸡店和郴州烧公鸡店在店内和后门过道养鸡,鸡的啼叫声日日夜夜声响不断,严重扰民!
      该两店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应当按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
(二)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理。
      但已多次投诉问题仍未解决,执法部门仅作批评,不依法禁止其养鸡行为!养鸡噪音扰乱居民安宁生活,本人为孕妇,日日夜夜受鸡叫声困扰,精神濒临崩溃,胎儿发育也受影响!!!再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问政部门: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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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 复如下:2023年4月12日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经核查,该店铺内存放的家禽用于日常店铺加工食用,我分局执法人员将投诉情况告知该店铺负责人,要求其不得在店内存放家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该负责人承诺立即进行整改日后家禽将在市场进行处理后再到店内加工食用,同时责令其做好后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避免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对该处加强巡查管理。诉求人如果发现仍有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东莞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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