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的嫌疑
本人于2023年4月7日,于东莞市南城区广彩路段(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对面),无停车位路段(别人大门已锁+围挡),平行停车位位置停车,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因带小孩打卡介苗疫苗,只有早上10~11点的时间,我10点左右停的车,11点交警就贴了罚单。周边停满了车,此处可停2辆车,但因为别人大门预留以后可能开门的地方,此处又无画网格线,本人认为留这个位置,又没说明不能停车,不提醒,交警就在这位置开罚单,个人认为这是诱惑别人停车的位置,就是钓鱼执法或是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感谢市民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查,粤SJ1M21号牌小车2023年4月7日11时03分许停放在南城区广彩路,广彩路设有禁停标志牌,全路段除停车位外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并且该路段是严管路,违停即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请市民尽一个公民遵纪守法的义务,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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