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东莞先卖房再购买新房是否能减免个税
23年东莞先卖房再购买新房的改善型需求,是否能减免个税,同一个产权人。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因此,纳税人需满足先出售现有住房而后购买新住房的条件方可享受上述优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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