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景湖湾畔第二届业委会成立遇到困难
我是东莞市南城街道景湖湾畔的业主,参加了今年年景湖湾畔业委会按照《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的的投票活动。但当2023年4月27日业委筹备组开票后,计票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户数占到了小区总户数的68%以上,但参与的投票的业主总面积没有达到有关要求的三分之二,导致本次业委会成立失败!主要的原因是:小区所在地的南城新基社区居委会有1万2千平方米的商铺在我们景湖湾畔,筹备组多次通知甚至上门请他们或送票上门,但他们拒绝投票。我们小区业委会第一届成立投票时,他们有派人来投过票。他们的商铺面积占了我们有投票权总数量的较大份额。 在此我们有如下困难: 一.南城新基社区居委会,上届还支持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次不来投票? 二.我们小区所属的鸿福社区居委会,这一届选举给我们的感觉不是来协助、监督我们的选举,而是违反《若干规定》设置障碍甚至百般的刁难我们: 1. 有些业主行动不便或时间紧来不及投票,我们设流动票箱,这是符合选举法与《若干规定》的,可鸿福居委会不允许。 2.有的房产上只写业主老婆的名字,老婆出差了,一时不能回来,又不能写委托书,老公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结婚证,但居委会就是不让投。 3. 有些业主写了全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拿着委托书去投票,但鸿福居委会工作人员需要被委托人当场发信息或打电话询问委托人应该选哪些候选人,投票人生气就不投了。 4. 投票开始几天签名的地方不需要盖指印,而第四天鸿福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又说凡签名的地方都要盖指印。有些委托人远程按不了或对按手印有忌就不愿按,这样造成不能投票。 5. 鸿福居委会工作人员不准邮寄投票 6. 鸿福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按社区的规定必须到固定投票点投票,因为任何离开监控的投票是违规的。 鸿福社区禁止送票上门、禁止设置流动投票、禁止邮寄选票是违反《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之(六)4款规定的程序的,属于不合规。 7.本人将这些事项向鸿福社区2312971反映,接电话的先生听了叫我打房管的电话,房管所23297682李先生听了叫我找住建局26987630反映,李小姐接电话后叫我打23987631,而这位先生听我了的电话后,一不愿报露姓名,二是叫我找12345或南城信访办。以上单位都在都踢皮球。 尊敬的市领导,我们是在遇到困难后,响应号召才成立业委会。现在,居委会对我们成立业委会作难,请您们解决我们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的困难。(本文经多业主或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的修改,内容真实,如有歪曲污蔑愿承担后果,我们业委会筹备组备有多个阻扰业委会成立的视频)。
您好! 景湖湾畔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以下简称“换届改选小组”)2022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根据换届改选小组2022年11月15日在小区公示的《景湖湾畔小区第2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放选票 街道办事处对选票发放进行指导、监督, 鸿福居委会协助选票发放组发放选票,选票发放组每组至少包含1名筹备组成员。业主携带相关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票发放组的固定设点领取选票、填好并投入固定票箱;针对行动不便的业主,可提供流动票箱上门收发选票。投票表决期间业主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的,应当通过快递或其他有效方式将选票送达。2023年4月10日我所会同鸿福社区对景湖湾畔业主大会三票人员进行了收发选票工作的培训。 景湖湾畔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大会书面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7 日,经三票人员统计,本次共回收1373业主的票权数,共回收面积票权数171577.46平方米。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的规定,由于本次回收面积票权数不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业主是否参与投票是每个业主的自由与权利 1、流动票箱只针对行动不便的业主启动;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关于“业主”概念和业主委托代理人的有关规定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在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明确“业主”概念的前提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作为规范性文件不宜违反上位法扩大“业主”概念的外延。业主以不动产登记薄上登记的所有权为准。如果房屋确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且配偶有行使业主权利的意愿,建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法定途径增加配偶为不动产登记簿上所有权人; 3、为维护业主权益需当场核实业主投票勾选意愿; 4、委托人的指模已经告知改选小组可以由委托人打印出委托书,由委托人拍照发给受托人打印出来; 5、另房管所,社区同三票人员进行培训时明确表示过,对于不住在本小区的业主可以使用“EMS”密码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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