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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中学多次无故拖欠教师公积金

ola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05-10 00:13: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01698
处理用时:6天5小时55分
如题!
光明中学多次无故拖欠教师公积金!
向学校反馈无果,也无告知拖欠原因!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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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东莞市光明中学没有为职工依规缴存公积金的事项,我中心已转相关归集银行了解和跟进,提醒、催办企业落实全面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事宜,我中心将根据督缴情况开展下一步执法工作。如职工需申诉个人权益的,也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投诉维权。因我中心并不掌握职工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与工资情况,所以我中心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需审查相关的职工劳动关系与工资资料,调查、核实单位需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及缴存金额。职工投诉单位未按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履行相应的举证及配合调查的义务,需本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银行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社保参保明细原件及前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到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区公积金专窗或(塘厦、虎门、石龙、常平)四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进行投诉登记,以便我中心对公司立案处理。相关指南可查阅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便民服务-维权投诉-职工追缴维权指引。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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