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项目资本金的问题
当前东莞很多企业通过收购公司股权的形式实现对企业及资产的控制,尤其是获取工业土地而后进行工改工的模式,例如M企业原由A公司100%控股,M企业名下主要有土地资产及少量建筑物,例如B公司收购了A公司的股权(花费2亿元),则M公司由B公司100%控股,现M企业拟进行工改工并申请银行融资,由于M公司购买土地非常早,土地价值较低如仅为1000万元,但是土地重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土地入审计报告无形资产科目,作价2亿元,及审计报告资本公积。M企业在进行银行融资时,反馈要以土地重评后的价值作为资本金投入而不是以初始购买价值1000万元作为资本金。请教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重评后的土地价值能否作为项目投资建设的资本金?还是需要以土地最初的购买价值认作项目投资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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