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病社保报销限额问题
我是一名慢性胃炎患者,慢性胃炎很难根治伴随一生,需要时不时去医院拿药和开中药调理,但是从2022年12月社保新公布新规后,医院的报销的额度只有800左右,这800元基本上光拿药两个月就报销完了, 还不算上检查那些,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希望给个解决办法。 1. 社区报销虽然不限额度,但是社区开不了中药,医院能开中药但是报销额度有限制,能否在社区也增加中医诊断呢? 2. 医院的报销限额,除了住院能报销外,能否有其他方式报销,比如医院看病额度已经报销完了,能否通过定点社区开转诊单去医院看病还能继续报销? 3. 慢性胃炎也是一种很难根治的疾病,治疗周期很长,能不能加入到慢性病里面呢? 我是在东莞市参保,其他信息不便透露
【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市33个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医馆,提供中医门诊服务,包括中医诊疗、中药饮片、中医康复等中医药服务,市民根据自身需要可前往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就诊。感谢您的来信! 【市医保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等医疗卫生服务。药品配备是以其功能定位相匹配,并且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按要求管理。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加强与市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关于社卫机构如何普及中医诊疗,我们也将反馈至市卫生健康部门研究。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 府办〔2021〕56 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具体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下来,市医保局也将根据政策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群众诉求,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高我市社区门诊诊疗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我市门诊待遇标准,包括提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等。 3、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 号):“各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不得自行调整。本办法实施前各市已开展但不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可继续保障”的规定,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将省要求的 52 个病种,并在省的授权下,继续保障我市原已开展的不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病种(共 63 个病种)纳入我市门特保障范围中。目前,在我市门特目录中,未有“慢性胃炎”名称的病种,如省有新的规定,我局将按规定作出调整。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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