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次举报大岭山万科麓湖花园108栋102大肆违建的函
东莞市城管局: 本人为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万科麓湖花园108栋101业主周先生,本人已向贵局及相关部门十七次举报大岭山万科麓湖花园108栋102大肆违建,已4年半时间,该违法建筑一直没有处理。 本人上次举报时,要求贵局回复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结果贵局回复答非所问。请贵局本次回复明确回复如下三个问题: 1、当事人有无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2、如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请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结果详细告知。 3、截止本次举报回复日,当事人有无申请行政诉讼? 请贵局回复不要再打太极,糊弄本人,否则,本人以后会每半个月会在阳光网举报一次。 周先生 2023-05-19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岭山分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卢*冰违法建设案件我分局已按照一般程序处理中,于2022年1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城综处字[2018]第26-2405号)、《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东综管限拆字[2018]第26-2405号),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但并没拆除3处违法建设行为。接下来,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限期拆除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分局将对其发出催告书,告知其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东莞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