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限额医院拿药无法报销、社区医院又没药、门特病种内又不让申请的人员要怎么办?
糖尿病好几年,门诊限额4月用完,银卡申请门特无法申请,要求挂靠单位单独购买糖尿病补充险又要求全部人员一起买糖尿病这个单独补充险,这个单位能答应你?自己又无法单独买,又只能是买全部病种,门特立这么高门槛?保障保障,不保障低收入人群,只保障高收入人群?故意设高门槛给银卡医保人群?社区门诊又没有医院开的药,打电话投诉也是各种官腔说政策问题解决不了,回复还是只回复信息毫无营养的那种。门特保障不到,无法申请的、门诊限额造成无法去医院拿药的、社区医院没有药、这些人该怎么保障,你们设新政就不想想这些?就活该用比以前更高费用去医院拿药,明明病种算门特,又不让你申请门特,就因为你穷买不起金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施后,到首诊社区机构就医报销,维持不设报销限额,所谓门诊报销限额,仅仅针对医院就医报销,即使在医院就医,限额用完了,还可以继续回社卫机构就诊报销,并不是限额用完就没有了保障。此外,在市内医疗机构急救抢救也是不设报销限额。 (社卫机构无所需药物的情况,请及时向该机构反映,由卫健部门统筹配置) 此外,“糖尿病”为三类门特病种,基本险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门特待遇,不存在您反映的不购买补充险就不能享受门特待遇问题。 下来,市医保局也将根据政策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群众诉求,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高我市社区门诊诊疗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我市门诊待遇标准,包括提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等。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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