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达鑫物业不开发票
我从收房开始到2022年12月30号都是从工商代扣物业管理费和水费,从来不给开发票,说开发票要提供收据,停车费350一个月还要求收现金也不开发票,请问这不是偷税漏税是什么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反映达鑫江滨新城物业收取物业费、水费及停车费未开具发票和怀疑该企业偷税漏税问题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东莞市达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碣分公司于5月30日为您补开具发票,发票代码:044002200304、044002111211,号码:11533557、11533558、08584580、08584581、63731901、63731902 。同时对于您反映的怀疑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分局正在进一步核查中。经分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您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您如有疑问也可拔打咨询电话:0769-86363686。 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石碣税务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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