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新规
尊敬的市领导您们好!请问旧改新规是否符合真正民情呢?东莞城市更新效率一直以来比不上深圳,一个很大因素就是在于赔偿方面。这次出台的旧改新规,赔偿标准竟然还低于原来的。请问领导们是想加快城市更新,还是想就此止步停止城市更新呢?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全面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公平透明的“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公开市场,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推动“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我市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聚焦先进制造 打造高品质空间 全面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3〕4号),提出“打造公开透明“三旧”改造阳光工程”,强化规则透明,营造公开高效的政策环境的改革意见,制定全市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指引,分类明确补偿标准,鼓励通过物业置换和增值共享,实现长远发展。具体政策详见《东莞市“三旧”改造补偿安置成本核算暂行指引》(东府办〔2023〕5 号),下来镇街人民政府将结合指引制定镇街和项目的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核算标准以镇街人民政府发布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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