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州相继出台针对转供电加价行为条例措施,东莞作为二手房东垄断地带,这么多年无动于衷吗?
深圳如下: 深圳市今年年底将完成全市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工作 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全国推广深圳市推动工业园区供电“转改直”、清理不合理加价的经验做法。随后,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我市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工作相关汇报。之所以获得国家部门的关注,是因为深圳2021年在全国首创以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问题,改造后,广大中小企业用电成本将平均降低约0.38元度,同时还能获得各级政府电费补贴红利,并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各类需求侧响应激励,在有序用电期间可根据负荷特性灵活精准参与电力调节,大大增强了广大企业的用电获得感 广州如下: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告知书,提醒有关电费收费主体立即对照《条例》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于6月30日前全面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收费行为。 东莞如下: 市场正常行为?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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