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分入学居住年限问题
目前积分入学以居住证办理年限为准,本人居住证2016年办理的,实际从2000年就已经在莞居住和工作了。这样就导致2016年之前的居住年限没有被纳入积分入学计算范围,请问领导这样对早就在莞居住的务工人员公平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通知,居住年限项目合计积分方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 2010 年1 月 1 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入学当年的 4 月 30 日,每累计满 1 个月积 1.5 分(以 30日为 1 个月计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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