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报销政策
你好,目前司库奇尤单抗已经纳入双通道政策。东莞市也有明确的双通道药房,想请问一下,如果在医院开了处方,再去双通道规定的药房拿药报销。该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有没有额度限制?有什么注意事项?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根据《东莞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东医保〔2021〕60号,以下简称《双通道实施细则》) 第六条第(二)款“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或门诊(含社区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并在指定‘双通道’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东莞市建立起了覆盖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等不同就医类型的“双通道”机制,进一步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按我市有关文件执行。 经查核,您已办理“银屑病”门特待遇,故您因治疗该病种所产生的费用视同我市门特待遇,无任何差别。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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