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中中学买过期食品
我今天上午放学十点左右去小卖铺买吃的,拿起我以前吃惯的团子就去买单,回到家刚刚打开,吃了几个发现味道不对,一看日期过期了,那个团子是摆在货架最外面的,万江你怎么回事,都不检查日期的就直接卖是吧,招的什么鬼员工
【市教育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万江中学服务部售卖过期食品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馈后,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自查小组对反映的内容进行自查。经调查,生活服务部目前货架上陈列的商品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过期商品。如学生发现在校购买的商品存在问题,请保留证据,及时向学校后勤部门反映,学校及时处理。 学校接下来加强服务部的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如尚有疑问,可致电学校总务处(电话:22787927)。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对学校的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做好进货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杜绝售卖过期食品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我局接到您关于万江中学小卖铺(名称:东莞市万江坤记日用品便利店)的投诉。经调解,我局收到当事人书面回复,称对诉求人提出的赔偿等诉求不予接受,且不用我局进行调解,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故此,我局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我局对被诉经营者进行检查,情况如下:1、该店可以出示营业执照;2、该店营业区在售卖区货架上发现被诉产品团子(商品名称:爆浆麻糬)在售,现场检查该产品无发现超过保质期;3、经核查,投诉人购买的被诉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4月13日,保质期是170天,因此不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综上,当事人违法证据不足,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16:01分,通过短信回复投诉人上述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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