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入户因社保缴纳问题被驳回
你好,我在6月19号申请人才入户,因为公司人力社保部份走的是人事外包,所以劳动合同签署和缴纳社保公司不一样, 法律也允许企业人事外包,申请时候被驳回,原因签署劳务合同公司和缴纳社保公司不一致, 我们是合法合规缴纳社保,签署劳务合同公司和缴纳社保公司都在东莞, 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人事外包也是支持的,为何人社局入户相关政策不支持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你于6月19日被人才入户系统驳回,原因:“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不得申请人才入户。申请人应依法参保后再提交入户申请”。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要求,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需要在我市就业、经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相应准入条件之一。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进行政策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人社分局,联系电话:280570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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