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家阳台封窗事宜
我是沙田镇佳兆业碧海云天的业主,现在正在装修期间,因房屋外面就是一个造船厂与马路边,这两点因素造成室内噪音与灰尘太大,导致不适合居住,在考虑到家里小孩才5周岁,正是喜爱攀爬的年纪,我计划封窗改善居住环境与安全隐患,咨询过物业得到了不准许封窗的答复,结果打脸的是同时期装修的本栋楼和其他栋楼有几户封了阳台,这都是得到了物业的许可才能办到,但是到我这里就不行了,根据民法规定我也是可以选择封阳台还是不封阳台,我的封窗方案也没有对建筑有任何危害,不属于违建,也不影响房屋整体外立面美观,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封窗,请相关部门给出正式回复。
经了解,利用玻璃窗封闭阳台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六款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规定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第二款“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规定”。封闭阳台属于违法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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