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37号喜洋洋便利店私自销售专供出口烟草
本人于2023年6月30日的凌晨回家途中在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37号喜洋洋便利店购买了一包贵烟(跨越)后准备想拆烟草包装时发现烟草上印有:专供出口四个字样,现请求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到该便利店核查一下情况,也希望烟草局能给消费者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于2023年6月30日反映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37号喜洋洋便利店销售假烟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二管理中心派两名专卖稽查员对该工单进行调查。7月3日9时19分专卖稽查员电话联系您,但您称无法前来协助调查。 专卖稽查员于11时13分前往被投诉店铺“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37号喜洋洋便利店”进行调查,经核查,该店名为“东莞市长安谢万百货便利店”,持有烟草专卖局核发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证上登记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华街37号102室。专卖稽查员对该店的卷烟进行检查,并仔细比对了被投诉卷烟品牌,经检查,该店所售“贵烟(跨越出口)”8包与真品卷烟相较存疑,另在该店所售的卷烟中,发现有“黄山(红方印细支)”、“黄鹤楼(硬奇景)”、“钻石(细支荷花)”等3个品种共7条卷烟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凭证,该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依法对上述卷烟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为:东烟立[2023]第2-055号。专卖稽查员现场对该店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要守法经营。 检查完毕,专卖稽查员于12时57分致电向您反馈检查结果,由于您未能前来协助调查处理,故无法对您购买的卷烟进行辨别,您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 上述您反映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新村锦华街37号喜洋洋便利店销售假烟的问题反映出当前市场监管不足的情况,接下来,第二管理中心将加强与此问题相关的工作,持续加大对市场监管的力度。第二管理中心非常感谢您对烟草专卖局卷烟打假的工作支持!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我中心电话0769-85242296或12313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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