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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屋边二手房东乱收费

用户jkMBZs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11:01: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13577
处理用时:41天21小时6分
来南城UCC上班一个多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里的出租房是真多,因为比较匆忙,所以当天就租了一个袁屋边的房子,也看了好多家,绝大部分都是二手房东的,房租多少先不说,但让我很不舒服的是几乎所有的二手房东电费都是1.3元起步,我就想问,住宅的电费不是0.6元一度吗?而且我怀疑很多电表都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家用的电器比出租房的多,但是度数却没有出租房高,房东给的解释就是你自己去买电表,呵呵.这就南城给我的印象,我想也是很多打工人的印象吧,一个月单间房租近千了,水电费还要好几百,普通人打工人怎么生存?难道就没有人能管管?体验感极差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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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涉诉地址的用电性质为居民生活用电,该地址公共区域内有粘贴告示说明电费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4〕451号)中“出租屋水、电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 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电价是市场调节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涉诉主体提供了电费缴纳单据,其向社区缴纳电费为0.83元/度,并提供了《公寓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有说明“收取承租人电费价格由出租房缴纳电费和公共区域及电梯用电和维护构成”,电费为0.83元/度,用电服务费0.47元/度,用电服务费收取的即为公共区域及电梯用电和维护费用。综合上述情况,在我局职权范围内暂无证据证明涉诉主体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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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厂长费08-08
    投诉到底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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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婴儿07-19
    租花园式小区,电自己交,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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