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执法不严
松山湖万科金域松湖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发不止,几乎每月都有发生。 本人在2023年7月15日 松山湖万科金域松湖5栋802高空抛物被监控拍到后立即拨打本地110报警,协警慢悠悠到达现场后,一起前往5栋802沟通,虽然有监控,证据充分,但住户态度强硬,拒绝承认。 协警一开始说没办法,他们已经做了教育,让我走司法流程。但我告知协警,个人损失我可以走司法流程,但高空抛物违了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理应由公安部门进行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 在我要求下,协警反复联系,同时采集现场证据后,要求我自行前往派出所报案,在做完笔录后警察一直没有对此起案件进行处置。 要求:执法机关严格按法律要求,高空抛物罪并不以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为入罪前提条件,只以有高空抛物,就应当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本次报案证据确着,视频清晰,上门后公开撒谎,性质恶劣。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高空抛物执法不严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报后派出所警员立即赶到现场,现场没有人员跟财物受损,经查看监控录像未发现有证据证明存在有人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派出所警员与你在派出所制作笔录,后派出所警员联合小区物业跟该小区各户业主进行宣传高空抛物属违法行为的有关知识,也未发现存在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 您反映的上述问题,松山湖派出所警员及时到场处理并进行调查,同时松山湖派出所也会加强对辖区内高层建筑物的管理者及使用者宣传高空抛物涉嫌犯罪的有关知识,如有证据证实有人故意高空抛物,派出所依法对该行为人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松山湖公安(联系电话:22898110)工作的支持!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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