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更换私自取消两消防栓
樟木头供水公司更换主水管,将原来两个驻立三十年的消防栓置之不理,导致消防栓形同虚设。而且多次投诉无果,现想通过问政平台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樟木头分公司近期在用户反映的地址上有市政供水管网老旧改造工程,改造过程中发现永宁街50号(原翡翠花园)门前有2个超20年的老旧消火栓,供消火栓用水的管道老化严重且存在漏水情况,经我司工作人员与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排查确定,该处2个老旧消火栓出现重叠配置且配置位置不合理严重影响消防车通行,经商讨后决定停用该处2个老旧消火栓。 同时樟木头分公司已配合市政消火栓建设单位在永宁街48号和怡安街31号分别新增设更合理的市政消火栓,已验收合格并启用。新增设的2个市政消火栓间隔市民反映地址50米内,符合《东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的要求。同时《东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市政消火栓未经批准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2023年7月26日,樟木头分公司工作人员致电市民告知其上述情况,市民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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