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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涉嫌欺骗 诱导卖家偷税

kitty..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21:46: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17120
处理用时:13天0小时25分
本人售卖东莞清溪碧桂园翡翠湾二期商品房时,明确告知中介需要缴纳个税。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告知可以拿相关房屋发票抵扣个税,由于本人装修时未开具发票,明确告知中介无法全额抵扣个税。
中介提出花钱开具虚假发票(未告知有任何法律风险)。由于中介承诺可以抵扣个税,我降价销售房子。期间中介公司有偿给我开具一张装修发票。到房管局过户时,被告知发票需要三个月以上,补开装修发票无法抵扣,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要举报的公司:东莞豪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鹿城北路18-1号御鹿华庭b区1136号

该公司明知开具虚假发票为违法行为,且开具的虚假发票无法抵扣个税,仍欺诈诱导客户开具虚假发票,损害国家以及我个人利益,在我了解到此为违法行为之后,该公司表示多次以这种开具虚假发票的方式,帮客户逃税。望相关部门严惩严罚该公司,规范市场。且该公司中介佣金要求转私户,涉嫌偷税

不处理,我将继续投诉举报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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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反映在售卖东莞清溪碧桂园翡翠湾二期商品房时东莞豪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欺诈诱导开具虚假发票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调查,被举报的纳税人名称是东莞市豪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鹿城东路1号1136室,经企业自查反馈“业务员在签订二手房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时了解到该标的物交付时为毛坯,现为装修,于是告知业主可以向原来的装修公司补开装修发票,不存在诱导客户利用虚假装修发票扣除成本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该笔交易的佣金收入已入账,不存在瞒报收入的情况”。
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将处理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您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税务分局 
                              2023年8月28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阳光下的平民08-15
    黑中介为了卖房不择手段,严查,清理房地产市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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