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芳华三期外江南大桥24小时不停歇的交通声严重影响到生活
中堂芳华三期紧临莞穗路国道,车水马龙,特别是载重的大货车,24小时行驶不停歇,上江南大桥处有减速带,货车走过发出哐哐声,桥下是空的愈发加重了声音。马路与芳华三期仅一小块草地之隔以及稀疏几棵稍大点的树,无任何其他缓冲措施,马路上的交通声100%传到了三期居民楼,中高层尤为严重,在夜晚房间窗边的声音都达到了60分贝,最高达78分贝(已远高于居民区噪音标准),完全无法开窗入睡,即使门窗紧闭,也还是会听到外马路的轰轰声、哐哐声,试问各位领导,谁家是24小时+一年四季门窗紧闭的生活?这样的建筑设计是怎么通过环保审批的?既然建筑过批了,那是否政府要及时考虑来如何解决这种环境生活下的噪音污染?再请问时代芳华的环保是否已验收?是坐办公室验收?还是实地现场勘察过验收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关于时代芳华小区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 建设项目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评类别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若属于《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包含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若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手续;若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是否可行待环评文件审查后确定,申报项目在环评文件获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四类“房地产”第97项“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的规定,属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不纳入环评管理。敏感区含义为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第三条(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针对标准厂房增加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不纳入环评管理。中堂镇时代芳华小区不涉及上述环境敏感区,不纳入环评管理,不需要项目验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有关资料及现场核查,该楼盘项目均已按图施工。根据市有关指引,关于设置隔音板的问题,我局建议市民向开发商反映设置。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8814645。中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股,联系电话:881113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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