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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2

匿匿名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17:24: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0829
处理用时:10天20小时6分
“凯东新城小区13栋4楼平台、7栋3楼平台、8栋3楼平台个别业主占用公共平台私自搭建阳光棚(房),侵害了我们其他业主的利益,其中13栋4楼搭建阳光房,已投诉多次,城管部门未做任何处理,放任不管,导致其他业主效仿,纷纷打公共平台的主意,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强硬措施,拆除违建还小区一个和谐”
    这是我上一个投诉的内容,一点都没变,而且13栋4楼邻居已经开始效仿,希望有关部门一并处理,有效制止这种违建行为,建议连同施工人员一并处理,还小区一个温馨和谐的环境。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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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岭山分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我分局分管职能,接到投诉后,  我分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大岭山镇教育路12号凯东新城凯兴阁C座4楼、凯旋阁A座3楼及凯旋阁B座3楼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该3个单元存在违法搭建钢架结构阳光棚,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已对该3个单元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已告知当事人自行整改违法建设的情况,现发现当事人未进行整改,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封电表措施停止用电,制止开工的情况。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东莞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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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继续施工状态,并没有停电,政府部门都这么敷衍了事了么?是要投诉到国务院问政平台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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