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
我家房子是符合总补办宅基地用地条件的,根据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前期已经准备好所有资料,交到村委会,村委会进行表决后,由几个部门进行审核,各个部门审批没有问题,只有企石镇自然资源局以我家房子以前没有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不能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 企石镇自然资源局的解释就是房子在修建的时候,没有向市里面申请指标,现在要拿到指标才可以补办,按照实际情况来说,房子是在90年代修建的,那个时候村子里所有房子应该都没有向市里申请过,既然政府出台了补办宅基地的政策,我们也按照政策进行了申请,为何还要设置这种苛刻的条件,如果不想我们申请,可以不出台这些政策,何必让我们跑来跑去呢?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65号) ,房屋建设于198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是指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已建成使用,需补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65号) ,房屋建设于198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是指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已建成使用,需补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822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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