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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费品回收,超使用范围

该用户已重置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17:53: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1007
处理用时:6天13小时2分
位于黎贝岭聚新四路南坑C地块招标注明不可以经营费品回收的,已经违返合同法,该地块面积超二千平方的连行人通道改成地磅已经超面积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将其合同取消,谢谢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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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村已责令承租方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感谢市民来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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