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看到行政复议书
过了诉讼期能不能申请诉讼?
微信
新浪微博
qq好友
qq空间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电话:0769-228313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温馨提醒:评价1-2星为不满意,3星为基本满意,4-5星为满意。十天后不作评价,系统默认“基本满意”。
请选择原因(必填)
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
涉嫌广告推销、欺诈等不良信息内容
涉及人身攻击、骚扰及泄露个人隐私的内容
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及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及稳定
其他可能会导致用户不适的内容
其他原因
图片证据(必填最多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