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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看到行政复议书

happy an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09-15 17:54: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1006
处理用时:3天18小时30分
过了诉讼期能不能申请诉讼?
问政部门: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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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电话:0769-228313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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