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房屋的宅基地想申报农民安居房如何提供权属证明材料?
你好!我家父1993年在东城街道某社区购得一块农村宅基地,有社区盖章收据,宅基地未建过房屋,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或信息办理土地证和不动产权证,查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邻居周围都盖了自建房。我们符合"一户一宅",现在想解决家人住房问题,报建需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我们遇到了如下重重困难,请求解决: 1.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我咨询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局,回复现没有出台政策办理未建房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请问如何办理?有无相关政策办理? 2.不动产登记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说没有用地批准文件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请问如何办理?有无相关流程指导? 3.镇政府备案同意文件。请问我们情况符合吗?要如何申请备案同意文件? 4.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我咨询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局,回复目前只有《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政策可以办理,该政策需要有房屋才可以申请补办,说我们不符合条件。请问没有房屋如何办理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有无相关流程指导? 请有关部门答复,我们这种情况的宅基地要如何走流程办理这个权属证明材料申报建房解决家人住房问题,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在《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中的第二条已明确提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进行补办手续。”工单中提及的是空地,空地暂时不纳入补办宅基地证的对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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