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厦围蔽收费停车问题是否符合人性化
1、博厦居委会等社区办公人员,是否车辆一律收费处理,如内设停车小院请明确指出停车的经纬度,以及面积是否能容纳对应的工作人员车辆数。 2、博厦社区围合停车管理经股东代表表决签字,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为什么没有股权的村民没有表决权以及知情权,请公开表决大会的现场视频,以及相关视频录像资料。 3、最高限价符合东发改[2019]46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价;符合相关文件指导价,但是是否要考虑是否符合村民经济收入水平。博厦社区老人巨多,周末子女回来探望,白天到晚上一一天的停车收费属于跨时段 要支付20多人民币,是否收费过高。 4、自家门口有车停,如今没画停车格子,停自家门口是否违法违规?还有部分村民依然在在家门口放单车霸占车位,也没人管理。 5、根据万江新村、万江新谷涌、东城桑园等村落只要有房产证或者户口所在地当地都可享受免费停车;为什么一到博厦这些好作风都消失,只能有股份的村民才能免费?这一点是否符合人性化要求。 6、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相关问题,莞城监督管理局应该适当避嫌。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工作人员收费的问题。博厦经联社内有停车小院,工作人员可在小院停车。地址:博厦水围29号之一; 2、关于表决的问题。根据《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文件,“村(社区)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对通过审核的停车围合管理方案进行表决”,博厦社区围合停车管理经股东代表表决签字,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3、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其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符合东发改[2019]46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价。 4、关于停车场管理的问题。停车场管理员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车辆违规停放,影响其他机动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的正常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车场管理员对不按规定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以张贴违停温馨提示作为警告。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停车管理工作,博厦社区根据国家有关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等方面有关要求,将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物业、内部道路实施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村(社区)内自治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5、关于收费的问题。《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交易工作指引》和《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公平收费和收支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停车项目公平收费要求,停车项目应以“用者自付、公平收费”为原则,实行统一收费。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符合东发改[2019]46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价。市民如需查阅表决大会相关资料,请与博厦经联社联系。 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交通分局(22462538)、可致电博厦经联社(2221010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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