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违规和不作为(2)
问政: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基本事实: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9月15日回复及结合查档资料,投诉人发现,东莞东城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在2016年办理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日期为“2016.5”东莞市东城万达广场C区地下室《地下一层组合平面示意图》(版次:第四版)存档,该第四版图纸增加了103个车位,与2012年审核规划图纸、2014年竣工图纸不一致,东莞东城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存在提供不合规划的图纸供自然资源局存档、违规操作、私自增设车位,并使用该不合规划之图纸对私自增设车位进行销售、办理不动产权证。 同时,现场车位分布的车位513 、A525、 526 、A528等车位,前后一列车位的大小、位置、间距都不符合第四版规划图。 投诉人问政: 接续“问政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违规和不作为(1)”. 4、新增车位编号为“ 513、515、516、518、519、520、521 、522、523、524 、525、527 、535、 500 、501、502、503、504、506、507、508、509、510、511 、512 、537 ”的这些车位,均没有在第一、第二、第三版的规划中,未经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在第四版图纸中突然出现并用于存档,是否违法? 5、现场车位分布的车位513 、A525、 526 、A528等车位,前后一列车位的大小、位置、间距都不符合第四版规划图,是否需要纠正?如何纠正?
尊敬的市民,您好!经查档,东城万达广场C区地下室的规划图纸以2016年办理该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时批复的图纸(即来文所述的“2016.5”东莞市东城万达广场C区地下室《地下一层组合平面示意图》(版次:第四版))为准(详见附件),此图是按程序经我局审核批准的,不存在来文所述的“突然出现并用于存档”。同时,经现场核查,该地下室部分停车位划线与我局批准的东城万达广场C区地下室《地下一层组合平面示意图》不一致,我局已函告东城街道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依职责处理。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