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必萨乐”餐厅,购买餐品后不让取走
餐厅地址:东城中路南35号东城中心涌翠庭7座1b 购买时间:2023年10月11日晚上6点40分 事发:本人通过app下单自取的餐品,在付款完成制作后,另外叫了顺丰骑手取件带走。却被当事餐厅告知,必须使用他们提供的外卖服务,否则不能拿走餐品。最后迫于无奈退款处理 诉求:顾客对购买的食品有支配权,餐厅逼迫顾客使用价格偏高的外卖服务非常不合理,而且并没有事前告知。餐厅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非常不尊重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23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人东莞市东城“必萨乐”进行检查,经查,被举报人营业执照名称东莞市必萨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餐饮服务。被举报人表示外卖服务不能选择第三方外卖配送,原因是为了保证餐品的质量,可以及时快速送达,不过当时由于是外籍店员与您沟通,可能产生了误会。被举报人表示将会在订餐的app显眼位置重新说明原因,在此之前会根据消费者选择允许第三方进行配送,但是仍会建议由店铺自行配送外卖产品。被举报人积极配合整改,当时已经和消费者协商退款。鉴于被举报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我局对您提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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