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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或提取原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的问题

Lorpve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10-24 15:58: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26934
处理用时:1小时15分
你好,本人于2017年在东莞工作,买的东莞社保,前几年由于工作调动,调去广州工作了,买了广州社保,原东莞社保,医保关系等转移到了广州,重新开了广州的社保卡,据12345说现已全省联网,东莞社保卡已无效了。现有一个问题,我在东莞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里尚有一部分金额,但现在无法使用,也无法提取,请问要如何使用或提取这笔金额?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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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身份证号码、最后在东莞哪个镇街的社保局参保,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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