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岛眼镜(东莞清溪嘉信广场店)产品质量纠纷
本人在2022年2月12日在宝岛眼镜(东莞清溪嘉信广场店)购买一副价值1400元的眼镜,正常佩戴过程中使用半年时间发现眼镜支架严重脱漆,于是申请更换;更换后又正常使用半年时间又出现类似现象,已连续更换2次; 首次购买时间:2022年2月12日; 第一次更换时间为:2022年6-7月份(大概时间); 第二次更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 自从第二次更换后,眼镜支架从6月份开始陆陆续续出现脱漆现象(当时没在意就没有反馈),直到现如今10月份支架脱漆越来越严重。 事后,经与宝岛眼镜(东莞清溪嘉信广场店)的店子(江燕思)微信联系反馈结果,以订单超过1年为由,不予以更换和修理。 注:本人属于办公室人员,非接触有酸碱高温的作业环境。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清溪镇鹿湖西路103-105号宝岛眼镜(嘉信广场店)对上述投诉进行处理。执法人员依法告知相关投诉内容。店铺负责人提供被投诉产品的质检报告,并表示其店铺已在宝岛眼镜公众号说明产品售后条款和会员权益。市民购买产品已过可更换期限,无法更换。对市民提出诉求,协商不成功。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我分局决定终止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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