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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希望东莞越来越好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11-29 09:43: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32851
处理用时:13天5小时11分
东莞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何时降费?

20231129广州发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新规,每平米最高不超过2.8元。但是临近广州的东莞,住宅物业费仍然设置3元平的高标准限制。开发商就踩着法制法规的底线,给着低品的服务心安理得的收着3元平的高物业费。

东莞何时出台符合城市发展相关的收费新规,降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要干啥啥不行,收费第一名。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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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针对您反映住宅小区调整物业收费的问题,结合我局职能,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发改〔2019〕496号)和《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东发改〔2019〕276号)的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多高层住宅(无电梯)2.40元/平方米•月,多高层住宅(带电梯)3.0元/平方米•月,以上标准已包含公共区域水电分摊。
二、近日,广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广州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不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分摊费用,物业服务企业需按水电收费周期向业主公开公共水电用量、单价、金额等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实际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专有部分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虽东莞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略高于广州,但无需额外缴纳水电分摊费用(业主大会成立后除外)。经我局与您电话沟通,向您作出收费政策解释。下来,我局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进行评估,适时完善相关收费标准。
三、如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等有异议,物业服务双方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循法律途径解决。
此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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