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关于“斑马线礼让行人”抓拍的一些疑问
似水流年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11-30 09:34: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33065
有两个问题希望警察同志解答一下: 一、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横穿马路时未下车推行,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未及时进行礼让的,是否按“不礼让行人”对机动车进行抓拍? 二、多辆机动车同时途径斑马线,我左前方或右前方车辆未礼让行人且造成我车视线盲区,我未发现斑马线上存在行人而跟随侧方违法车辆一起通过斑马线,这种情况是否对我车进行违法抓拍?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六)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依规上路行驶。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0参与
0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