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自然资源局违规审批使违建房屋合法化!
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裕丰社区刁龙村新围路下一巷三号的蔡某房屋,前身就是一块荔枝地,近年来改建房屋。建房前后该局不理,后期为其办证,这是有多大的利益关系才能做到这样?如果这种情况可以办证,麻烦给全镇的违建房屋来一张。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该房屋属于刁龙村民蔡*球(蔡*才儿子)所有,原房屋为一层,于2015年前建成。由于住房困难,于2017年加建为二层半房屋,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证号:东府集建字(1989)第1900190810229。如有疑问,请联系裕丰社区城综办,联系电话:0769-8718281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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