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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临时停车事宜

微信用Tt5Ao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11:33: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37234
处理用时:8天3小时39分
清溪御泉香山小区路边仅有的公共停车位被征用改绿道,没购买小区车位的居民车辆没有其他地方停放,没有办法大家才停放在辅道道路边,交警还要抄牌罚款。政府改非机动车绿道是好事,小区配合市政工程是好事,但小区居民停车的实际需求也要兼顾到。
问政部门: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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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乱停乱放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该信访材料后,我分局交警大队于2023年12月28日派员前往该路段进行勘查。经查,清溪镇汇景御泉香山辅道路段并未规划停车位。如机动车在此长期停放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乱停放的车辆采取抓拍处罚或警告驱离,告诫车主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或停车场内,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接下来,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该路段的日常巡查,坚持严格管理,对车辆违停及各类交通违法依法整治,确保车辆及行人通行畅通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停车位回复如下: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清溪交通运输分局立即安排人员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市民提出宝贵的建议。我分局依照《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试行)》《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市民的意见,做好道路泊位设置规划工作。 特此回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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