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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退休年龄人员购买居民医保问题

cwhmcw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22:24: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38672
处理用时:9小时22分
去年的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中,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第四条中人员中包含:办理居住证的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在最后实施的医疗保障办法中,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第四条修改为:在本市区域内居住,且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未就业人员。
请问在本市办理了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法定退休年龄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包括在内?
如果包括,请问这些人员的应该去哪里办理参保手续?此类人员如果在老家参加有农保,想在居住地东莞参保,是否要先暂停老家参保?谢谢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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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姓名和身份号码,在东莞哪个镇街}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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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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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用户sKmIOI01-05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认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4日发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居民医保费由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按年征收,每年9-12月份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次年停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而第六十三条:本办法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能9-12月份买的时候,办法还没实施,不能买 ,等到2014年1月1日办法实施的时候,还是不能买,因为每年9-12月份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所以按照文件,异地退休人员且办理了居住证的,今年别想买了。请东莞医保局解读文件!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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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多年的新莞人01-05
    东莞医保就是鸡肋,当用的时候发现啥也不是,买了近20年的社保,结果门诊转诊限额用完后,全部自费,2023年我个人自费看病费用高达近5000元左右,社区诊所是可以报销,但是社区医生医术低下、设备不全、药品不全.在东莞看病贵源于东莞“医保”。做这种决策就是懒政行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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