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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

Right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16:47: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39603
处理用时:2天13小时48分
想在望牛墩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请问是否需要收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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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可在“东莞市场监管咨询易”小程序 &gt 表格指南&gt营业执照模块下载。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包括市民服务中心、各市监分局窗口,如分局窗口入驻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或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领取营业执照(通知书).(窗口提交资料办理的现在可以全市通办,可在全市各个镇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及领取相关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申请从事网络经营的经营者住所与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地址不一致,且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范围内的,还须提交经常居住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复印件;港澳台居民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网上办理流程:
①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的,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切换到“东莞市”→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在“特色创新”栏目进入“一站式企业开办”入口,或直接百度搜索“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址:http://reg.dg.cn/dgqcdzhdj//),或登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dgamr.dg.gov.cn/)→在“东莞市全程电子商事登记管理系统”入口跳转到“东莞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址,根据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②通过“东莞市一照通行系统”办理的,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切换到“东莞市”→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便民利企”栏目点击“特色服务”→进入“一照通行系统”入口,或直接百度搜素“东莞市一照通行系统”(网址:http://reg.dg.cn/yztx/),根据网站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③通过“粤商通”APP办理的,打开APP,定位到“东莞市”→“市监”栏目点击“开办企业”→进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二、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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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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