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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小产权房物业侵害业主权益

微信用CouDO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1-13 09:51: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0460
处理用时:12天2小时1分
虎门镇百达大道百达名苑,物业管理处,
1  私自改电动车充电桩,未通知业主,充电费用由之前的一元3小时变为一元1小时。作为物业并未提供到便利以及服务给业主。
2  私家车位一个月400,与周边相比价格也是高了很多。
3  大门快递杂乱无章,堵住道路,有一个丰巢快递柜不够用,要求物业增加架子,分类好快递,不要在地上乱七八糟的。出了火灾,跑都不方便。但是物业无理由拒绝了,说是有业主不同意加架子,可是并未有任何物业的人员通知我们询问是否同意,直接代表我们所有人意见说有人不同意就不做了。
希望有关部门去协商处理下。谢谢。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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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第一,市民反映的物业私自改电动车充电桩,我社区于1月15日致电物业负责人了解情况,并要求其作出整改。第二,市民反映大门快递杂乱无章的问题,我社区已于1月9日接到投诉并在当日致电物业负责人勒令其作出整改,负责人也承诺马上进行整改处理。(金洲社区)
1、经查,投诉内容所反映的虎门镇百达大道百达名苑的管理单位是,东莞市驰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39873459F。
2、2024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驰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针对市民您反映的情况,(1)现场检查发现电动车充电桩对顾客所销售商品及服务的已标示价格,明码标价;(2)该停车场已公示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且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精神,上述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暂未发现该公司有价格违法的行为,对此申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关于投诉材料反映的其他问题,因非我局职能,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处理。
3、对于市民您提出的诉求,被投诉人表示拒绝协商调解,对此申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建议市民您的诉求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25日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市民您。(市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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