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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判决不统一!!

6upwV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13 17:17: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0524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30分
本人于2024-01-07 14:53在东莞市X239谢常线22公里220米右转时,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收到扣6分,罚200元的罚单。
    由于此路口没有设置“红灯禁止右转”等标语标识,因此本人不接受上述判罚,恳请交管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问政部门: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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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交通违法判决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市民反映“在东莞市X239谢常线22公里220米右转时,被交通警察抓拍。由于此路口没有设置“红灯禁止右转”等标语标识,因此本人不接受上述判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车道信号灯表示:(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东莞市X239谢常线22公里220米处交通信号灯为箭头指示灯,除现场设置有“红灯可右转”等标识牌外,箭头红灯亮起时,车辆均不可右转弯。电子警察的抓拍合法合规,请市民了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感谢市民对谢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问政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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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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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稻草人ke01-21
    关键问题没讲清楚:最右红灯是→红灯?还是↑红灯? 如果是→红灯,那无话可说。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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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有岂理01-14
    你没看到那亮瞎眼的右转红灯吗?还解释什么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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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一打天鸭01-14
    上面的交通灯号不是显示右转红灯吗?难道是我看错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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