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谢岗泰园街市场那家包道店
投诉谢岗泰园街市场那条路进去不知道几号店名,那家品牌连锁店包道包子铺,经常帮衬这家包子铺,今天小孩子肚子饿就叫卖哪个发酵面包类型那种吃,吃了几口就不吃,然后我拿去来闻,既然是嗖的,这么大连锁品牌店,既然这样隔夜卖不完留着明天卖这种情况,真的服了这样商家,市场这么多家卖包子铺不去买,相信这个连锁品牌的包道包子铺没想到是这样,我不是来找茬,也不是找商家赔偿,我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去调查下这家店什么情况,嗖的还卖,而且还贵,花钱吃健康,你把消费者当什么?吃进肚子去的东西怎么可以这么随意,不需要联系打电话联系我,希望有关部门警示下这样商家怎么可以这样缺德嗖的还拿出来卖
一、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谢岗镇泰园市场的包道店实际是东莞市谢岗溢香包子店。其中,营业执照详细情况为:名称:东莞市谢岗溢香包子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4YL9821E;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东莞市谢岗镇泰园社区泰旺路11号1楼左2号铺;经营者:罗丽媚;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详细情况为:名称:东莞市谢岗溢香包子店;食品经营可证编号:JY24419291105269;经营场所:东莞市谢岗镇泰园社区泰旺路11号1楼左2号铺;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8年3月16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4年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东莞市谢岗镇泰园社区泰旺路11号1楼左2号铺的东莞市谢岗溢香包子店进行检查,现场情况如下:1.该店现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该店卫生条件良好,但三防设施不齐全;3.现场未发现有过期变质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三、处理情况及结果。该店卫生条件良好,三防设施不齐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市监责改〔2024〕280117C01号),要求该店对于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后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经营者和店长进行约谈,对其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教育。日后,我局将对该店加强监管频次和监督抽检。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2日短信回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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